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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廣元市招錄公務員319人公告

2017-03-17 21:17  |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中共廣元市委組織部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5〕28號)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3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cgy.lss.gov.cn:8080,廣元組工網www.gyzzb.gov.cn,廣元人事考試網www.gypta.gov.cn,廣元人才網www.cbrcw.com發(fā)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錄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3月21日(此次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 計劃等五項目人員。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服務期滿2年。

  招錄范圍中“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工作2周年及以上人員”,是指廣元市常住戶口或生源地人員,在廣元市工作2周年以上的非廣元市戶籍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記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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