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常州市事業(yè)單位教師招聘5名公告(2)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試考核、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一)考核時間
2017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考核地點
考核地點設在各招聘單位,具體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面試考核。面試按照招聘單位制定的面試辦法組織實施執(zhí)行,具體辦法和要求在面試前通知報考人員。面試分值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資格。
2.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課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線為80分。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按照面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jiān)督。在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缺額的,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課堂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將擬聘人員名單在簡章發(fā)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招聘單位也可同步在單位外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guī)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與原工作單位產生的協議、經濟等相關糾紛,由本人自行處理或解決。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咨詢與監(jiān)督
政策咨詢電話:85681336,8568133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5681335、85681366。
八、本簡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