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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內蒙古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招聘教師公告

2019-06-10 11:17  |  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三)筆試

  1.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高層次或緊缺專業(yè)崗位,最低可降低至1:2。調整后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后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

  2.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須在填報報名表時進行語種選擇)。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根據自治區(qū)有關政策規(guī)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筆試結束后,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 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領取及其他事宜在資格初審后另行通知。

  4.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提前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職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5.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五)面試

  1.面試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環(huán)節(jié)分為試講和答辯兩個步驟。試講采用指定題目、限時備課、現場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后隨即進行答辯,答辯問題依據試講內容而定。面試主要從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教材教法、工作態(tài)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考察應聘者。

  面試人員須用漢語進行試講和答辯。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60分、答辯40分)。面試采取評委現場打分、現場核分的辦法,評委的平均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為該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4小時內公布。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總成績的30%、面試占總成績的70%的比例加權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如筆試成績相同,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確定)。

  2.體檢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費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應聘者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以上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應聘人員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應聘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送市人社局,名單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2. 公示期內,若收到舉報線索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3.在本次聘用通知下發(fā)前,出現應聘者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聘用到其他事業(yè)單位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學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學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制度。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弄虛作假、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3.本方案由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4.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組織人事處咨詢電話:0477-8395937

  監(jiān)督電話:鄂爾多斯市人社局 0477-8586927

  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紀委 0477-8395932

  附件:1.《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附件:2.《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2019年度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鄂爾多斯生態(tài)環(huán)境職業(yè)學院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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