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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永州新田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4人公告

2020-01-20 11:31  |  新田縣人民政府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湖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0年永州新田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4人公告已經(jīng)公布,報名時間為2020年2月5日至7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9〕1號)文件精神,按照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現(xiàn)啟動永州市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yōu)、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共54家單位74個職位,計劃招聘134人。(詳見附件1:《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具體崗位學歷、學位、年齡、專業(yè)及相應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不得報考的情形:

 ?、僭蚍缸锸苓^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谏形唇獬h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凵嫦舆`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茉诟骷壐黝愂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菪绿锟h在職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拊谧x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

 ?、咪浧负蠹礃嫵苫乇荜P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嗑哂蟹煞ㄒ?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20年1月20日發(fā)布招聘公告,相關信息均在新田縣政府網(wǎng)(http://www.xt.gov.cn/)、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rsj.yzcity.gov.cn/)、永州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8329607.com/)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2月5日至2月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新田縣政務服務中心1樓(智慧新田展廳)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條件規(guī)定的其它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②《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③非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y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shù)亟M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名意見;限新田戶籍的崗位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為準,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考生所學專業(yè)按崗位要求進行審查。報名相應證件如因特殊原因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延遲提供的考生,需填寫《承諾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一科:新田縣融媒體中心(廣播電視臺)記者職位筆試內容為寫作疾控中心職位筆試內容為醫(yī)學專業(yè)基礎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示與查詢:筆試成績在新田縣政府網(wǎng)公示。

  筆試按聘用計劃比例1:3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jīng)縣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經(jīng)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者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需達到50分方可入圍面試。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面試公告發(fā)布后不予遞補。

  (2)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與排名

  (1)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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