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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廣州市越秀區(qū)選調公務員公告(25名)

2020-04-15 17:21  |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三)資格審核。

  1、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通知其參加面試。

  2、如職位組選調職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的比例小于1:1.5的,減少本職位組選調的職位數,直到比例不少于1:1.5。職位組報名人數少于5人的,取消該職位組的選調職位。

  3、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并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四)面試。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匹配選調職位。

  按照與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根據考生最后一輪面試成績,按照高排位高分優(yōu)先的方式進行確定考察人選。每個面試小組的前兩名直接確定為考察人選;每個小組第三名以后的,按該職位組別所有人員面試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確定考察人選后,在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獲得區(qū)級及以上通報表揚、獎勵的考察人選,可在匹配選調單位時適當加分。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察人選成績(疫情防控加分后)和志愿填報情況,按照高分優(yōu)先、匹配志愿的原則匹配選調單位職位。

  (六)組織考察。

  對進入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由選調職位所在單位組成兩人以上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回避等事項。如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思想政治素質不過關、能力與擬選調職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選調單位用人需求的情況,選調單位可根據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如發(fā)現(xiàn)不適宜選調的問題,取消選調資格。

  (八)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xù)。

  公示期滿,符合選調要求的,按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和任職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科級領導職務干部成功選調后,一般轉任同級職級,可保留領導職務待遇,待單位內出現(xiàn)科級領導職務空缺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選調干部;科級領導職務兼任職級的,按就高原則安排為職級公務員。

  (二)原則上每街道和50人以下的區(qū)直機關單位最多選調2人,50-200人的區(qū)直機關單位最多選調4人,200人以上的區(qū)直機關單位最多選調8人。在同一單位選調2人(含)以上的,30歲(含)以下公務員占比一般不超過50%。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政策作出決定。

  附件1:越秀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pdf

  附件2:越秀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3:越秀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個人志愿表.xlsx
 

  原文標題:越秀區(qū)2020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579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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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公務員    選調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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