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遼寧丹東東港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公告(32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東港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從事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七)曾被開除公職或曾因犯罪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人員、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在校學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凡屬回避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八)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九)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2002年4月10日-1985年4月10日),男性,東港市戶口;
(十)身高170cm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十一)具有操作計算機技能;
(十二)具有駕駛證者優(yōu)先。
二、招聘職位
1、執(zhí)法辦案中心工作人員12名;
2、交警大隊輔警20人。
三、工資待遇
輔警每人每月工資標準2200元左右,并繳納合同期內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7日(上午9點至11點,下午1點至4點)。
2、報名地點:新景花園東門冠亞美語學校二樓(瑞特勞務派遣公司)。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報名方式。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者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符合招聘基本條件的報名者,認真閱讀報名要求后,填寫《公開招聘公安輔警報名表》,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紅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張,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戶口薄。以上證書、材料須提供原件(另提供復印件一份)。
五、筆試
1、筆試內容
本次筆試內容綜合能力測試(公安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時事政治)和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科目考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登錄東港市公安局網(wǎng)站(http://dd110.dandong.gov.cn/padg/)查詢筆試時間、考試地點等信息。
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3、筆試分數(shù)線的確定及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市公安局根據(jù)考試成績,確定本次考試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報考人員在筆試結束后通過東港市公安局網(wǎng)站(http://dd110.dandong.gov.cn/padg/)查詢筆試成績。
六、體能測評
1、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含)以上者按照招聘計劃1:1.5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試不合格形成的職位空缺,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七、面試
體能測評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人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時,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東港市公安局網(wǎng)站發(fā)布(http://dd110.dandong.gov.cn/padg/)。
八、體檢和政審考察
根據(jù)筆試、面試加權后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偝煽儾⒘姓?,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考生身體條件除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外,還應符合人民警察職位所要求的特殊標準。
1、身高低于170cm不合格。
2、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
3、色盲,不合格。
4、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不合格。
5、紋身,不合格。
6、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7、單側耳語聽力低于5米,不合格。
8、嗅覺遲鈍,不合格。
9、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以上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鑒于輔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體檢尿檢呈陽性者不予聘用。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考生承擔。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職位空缺,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不在遞補之內。
(二)政審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九、培訓聘用
擬聘用的人員,須參加東港市公安局組織的警務輔助人員崗前培訓,試用期3個月。培訓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咨詢電話:13842581526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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