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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招聘82人公告

2021-07-21 16:24  |  衢州人才網(wǎng)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招聘82人公告已經(jīng)公布,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衢州市廣納人才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納公司)受各單位委托招聘相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認真仔細閱讀每一條文):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20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用工單位)37個崗位共57名編外人員、衢州法院系統(tǒng)招錄25名司法雇員,具體崗位詳見《2021年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附件1)、《2021年衢州法院系統(tǒng)招錄司法雇員計劃表》(附件2)(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需符合《計劃表》的相關要求。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

  4.身體健康;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詳見《計劃表》。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jīng)歷時間、戶籍等相關年限要求均計算到2021年7月29日;涉及到年齡計算的,30周歲及以下指199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錄用和招聘結果備案及編外用工備選庫補錄的程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時間:2021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8:00。

  報名網(wǎng)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wǎng)報平臺(網(wǎng)址:http://qssy.zjks.com),咨詢電話:3077308、3080190。

  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該平臺注冊個人詳細的真實信息后,及時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和確認,一旦確認將不能更改。每位報考者限報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未確認報考崗位,均視為無效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8:00。

  在資格初審期間,用工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可登陸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7月30日18:00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三)公布核減(銷)崗位

  本次招聘按報名人數(shù)1:3比例開考,報名人數(shù)不足開考比例的將進行核減,崗位核減(銷)情況將通過衢州人才網(wǎng)向社會公布。

  報考崗位被核銷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

  (四)考試

  經(jīng)資格初審后,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根據(jù)崗位需要,具體考試形式詳見《計劃表》。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衢州市特殊教育學??荚嚳颇繛?ldquo;幼兒教育”專業(yè)卷),考試時間15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專門復習用書。筆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衢州法院系統(tǒng)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缺考、筆試分數(shù)為零分的,不得入圍資格復審。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考察應試者的綜合能力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按面試通知書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崗位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采用面試、面試+技能測試考試形式的崗位,如出現(xiàn)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超過25人(含25人),增設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同上。筆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此類筆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技能測試總成績。

  3.衢州法院系統(tǒng)“機考”采用“看打”和“聽打”的方式,考察報考者文字錄入的能力;筆試成績=筆試分*50%+機考分*50%,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4.技能測試。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衢州市公路港航與運輸管理中心A1駕駛員崗位考試用車為大客車,B1駕駛員崗位考試用車為中巴車,衢州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 C1駕駛崗位的技能測試為進行駕駛技術考試,考試車型為手動擋轎車;衢州市特殊教育學校、衢州市青少年宮專業(yè)技能測試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tài)授課、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報考者教學能力和技術水平,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衢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幼兒教育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折合總分,其他崗位采用筆試+面試、面試+技能測試、筆試+技能測試考試形式的崗位,崗位總成績按考試科目各50%折合總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只組織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筆試準考證發(fā)放(下載)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領取(下載打印)時間以后續(xù)衢州人才網(wǎng)通知為準。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資格復審,入圍人數(shù)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首輪考試形式為面試的崗位,面試開始前組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1)按報考崗位自行下載《2021年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招聘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2021年衢州法院系統(tǒng)招錄司法雇員計劃表》(附件4),填寫完整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的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在衢州市繳納養(yǎng)老保險情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有效的勞動合同書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6)應主動提供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通知將在衢州人才網(wǎng)“廣納招聘”板塊上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錄查詢。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下個考試環(huán)節(jié),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等,筆試+面試的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面試+技能測試的崗位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技能測試的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體檢由用工單位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用工單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該崗位可依次遞補。

  (七)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

  (八)公示

  用工單位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衢州人才網(wǎng)、各用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示3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用工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聘用人員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試行)》文件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的;(3)存在競業(yè)限制的;(4)違反法律法規(guī)、單位規(guī)定等行為的;(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等規(guī)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十)招聘結果備案及編外用工備選庫補錄

  1.招聘結束后,用工單位填報《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結果備案表》《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錄用人員名單》《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符合納入備選庫人員名單》,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2.經(jīng)筆試進入面試且成績合格的未聘用人員和直接參加面試、經(jīng)面試入圍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未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納入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備選庫,由廣納公司負責補錄更新《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符合納入備選庫人員名單》。

  3.在集中組織編外用工招聘之前,若有機關事業(yè)單位急需招聘編外人員,根據(jù)用工單位申請,經(jīng)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從備選庫符合崗位條件人員中按不高于1:5比例擇優(yōu)組織面試或面談,達成意向人選,按照招聘流程組織體檢、考察及公示。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須在考試前申領浙江“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定點醫(y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筆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近期由中高風險地區(qū)返回人員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荚嚻陂g若出現(xiàn)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5.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現(xiàn)場組織工作。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6.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tài)并填寫承諾書(附件5下載填寫,考試時統(tǒng)一上交),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jù)自身情況提前來浙做好準備。

  8.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將在衢州人才網(wǎng)“廣納招聘”板塊上公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xiàn)象,各用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過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人才網(wǎng)”及“衢州人才網(wǎng)官網(wǎng)”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報考期間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荚囘`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1、2021年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

  2、2021年衢州法院系統(tǒng)招錄司法雇員計劃表;

  3、2021年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報名表;

  4、2021年衢州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5、考生健康狀況信息申報承諾書。

  衢州市廣納人才開發(f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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