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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東省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80人)

2021-07-28 15:38  |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80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以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求,現將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5日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7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六)應聘醫(yī)療崗位人員,如已完成醫(yī)師執(zhí)業(yè)注冊,執(zhí)業(yè)范圍必須與應聘崗位相匹配;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1年8月5日為截止日期。

  應聘人員須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應聘的,除提供學歷學位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原用人單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

  二、招聘崗位

  本次擬招聘專業(yè)技術及管理崗位人員80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及條件詳見《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6日8:30—8月7日17:00。報名時間截止后提報的報名郵件無效(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二)報名要求。采取網上報名(電子郵箱)方式。應聘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填寫完畢確認無誤后,連同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在報名時間內提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限投遞一次郵件。

  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

  1.《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須附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

  2.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學歷學位證書;

  5.職稱資格證書(有職稱要求的崗位提供);

  6.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

  7.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8.報到證(有派遣期要求的崗位提供);

  9.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10.已經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畢業(yè)生和已參加工作人員需提交原就業(y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對出具確有困難的,最遲應當在體檢前出具);

  11.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12.個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15-45K)

  以上1-11項材料按照順序制作成一個PDF格式文檔,與《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附件6)(Excel文檔)、1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15-45K),打包成壓縮文件夾發(fā)送至報名指定郵箱(wfsyrsk@126.com)。壓縮文件夾命名格式“報名崗位+姓名+本人手機號碼”。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通過郵箱提報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并在招聘單位網站公示資格初審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要密切關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公告。

  筆試開考比例按照招聘崗位分別確定,其中:博士研究生、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急需緊缺專業(yè)崗位按1:1,碩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精神科醫(yī)師和護理本科按1:2,其他崗位按1:3。對通過資格初審考生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2.現場審核?,F場資格審核安排在面試前進行,應聘人員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資格初審上傳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發(fā)生現場審核與資格初審結果不一致的現象,以現場審核結果為準。現場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與報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四、考試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急需緊缺專業(yè)崗位的(精神病與精神衛(wèi)生學碩士研究生),采取面試(面談交流、專家評議)方式,免筆試;其他招聘崗位,均采取筆試、面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根據專業(yè)不同分設考試科目。主要考察從事崗位的專業(yè)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研究確定。筆試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其中招聘崗位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為10-14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確定為28人,崗位要求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筆試時間、地點將以短信形式告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并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發(fā)布。

  (二)面試

  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評、面談交流、情景模擬及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工作技能。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最低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和急需緊缺崗位人員按照面談交流、專家評議成績排名。

  其他考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對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排名。

  五、考察和體檢

  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

  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

  體檢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濰坊市衛(wèi)健委審核同意后,報濰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紀處理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根據情節(jié)輕重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均屬于控制總量內人員。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立醫(yī)院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編辦〔2016〕28號)等規(guī)定落實有關保障待遇。符合條件的享受《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支持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共濰坊市委辦公室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濰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意見> 的通知》等文件規(guī)定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2.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3.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考生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負責解釋。

  有關網站和聯(lián)系電話:

  1.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ww.wfjsws.com/

  0536-7620358

  2.濰坊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sjkw.weifang.gov.cn

  0536-8090288

  附件:

  附件:附件1 《2021年濰坊市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

  附件2《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4 《工作經歷證明》.doc

  附件5 《同意報考證明》.docx

  附件6《2021年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xls

  濰坊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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