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30年來,中國公路的高速發(fā)展,使許多“天塹變通途”;近些年機動車特別是私家車的飛躍式發(fā)展,也使民眾享受到“距離不是問題”的便捷與快樂。然而,公路收費滋生的種種亂象,近些年也日益凸顯。以站點多、收費高、罰款亂為主要特征的公路收費亂象不僅成為當今百姓的生活之擾、心頭之患,也成為不少企業(yè)的生存之痛,成為經(jīng)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之障,特別是其中滋生的腐敗問題,已成社會的一大公害。
一條來往廣州與深圳之間最繁榮的高速路開通12年收費300億元;縱貫廣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費3元;一些公路借“還貸收費”為名“超期服役”,收費公路儼然成了印鈔機,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賺取暴利。
【政策背景】
1984年,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決定實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
1987年國務院頒布《公路管理條例》。
1988年交通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根據(jù)《公路管理條例》聯(lián)合發(fā)布了《貸款修建高等級公路和大型公路橋梁、隧道收取車輛通行費規(guī)定》,中國的收費公路制度自此確立。
2004年11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